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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快看点丨未经老人同意,三姐弟签订“赡养协议” 法院:协议无效

发布时间: 2023-04-12 15:37:08 来源:中国衡阳新闻网


【资料图】

小琴与小华、小彬(均为化名)系姐弟关系。2018年10月,小琴、小华、小彬三姐弟就父亲的生活护理事宜签订赡养协议。该协议载明,经小琴、小华、小彬协商同意,就父亲的生活护理事宜达成约定,房屋租用权(不可转租,若重建房屋则另议)和父亲退休金一并交给姐姐小琴,由小琴负责父亲的日常生活护理(住院费除外),不可更改。

赡养协议签订后,弟弟小华、小彬将房屋及父亲的退休工资卡交给姐姐小琴。小琴在该房屋经营4天后,与弟弟小华、小彬就房屋出租问题发生争执,小琴遂将父亲及其退休工资卡送至弟弟家中。

因放心不下父亲,姐姐小琴自2019年起断断续续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顾。小琴认为,其履行了照顾父亲的义务,已经赡养父亲336天,但弟弟小华、小彬却没有按约定支付任何护理费,故将两个亲弟弟诉至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。(衡阳新闻网记者 唐家华整理)

法院判决:合法有效的赡养协议应经老年人同意,且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违背老年人的意愿。本案中,赡养协议没有被赡养人的签名,原告亦未提供证据证明该赡养协议经过其父亲同意,故该赡养协议属于无效协议,不能发生法律效力。由于案涉赡养协议属于无效协议,原告赡养父亲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,原告以赡养父亲为由要求其弟弟,也就是本案两被告支付赡养费的行为无法律依据,法院不予支持。

法官说法:赡养父母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,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。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,子女理应感念养育之恩,照顾好父母的晚年生活,在物质上提供保障,精神上给予安慰,生活上予以照顾。

记者手记:清官难断家务事,但钱财不应该比亲情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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